对于那些伤害过你的人们,难道一定要以牙还牙以血还血?
我常常会在论坛里看到这样那样的叫嚣,比如血洗东京,比如荡平日本岛.他们能说出成千上万条理由.这些理由我无力去反驳,它们看上去是那么的合情合理,并且道貌岸然.但是我看到广岛和长崎******爆炸以后的照片,那些战争中的罹难者,那些手无寸铁的平民,他们的惨状,久久的盘旋在脑海,犹如梦魇,挥之不去.南京大屠杀纪念馆的沙坑里的一片白骨,陈列的各种文字图像,向人们昭示了另外一出人间惨剧.30w的无辜亡灵,换不来和平,换不来反省,只留下更多的仇恨,以及可能会由这些仇恨引发的更多的无辜亡灵和仇恨.
Hotel Rwanda,是现代版的Schindler’s List,虽然Terry George没有Steven Spielberg那般的掌控力,却依然让我感动到流泪,人性总是有善良的一面.1994年4月到7月的卢旺达是地狱,一帮被利用的人民,在短短的100天时间,疯狂屠杀了另外100w无辜人民.我不敢想象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概念,但是我知道那些被屠杀的和屠杀的,心中都充满了仇恨.无论这仇恨来自何方,他们都去向一处:消灭.消灭掉自己眼中的敌人.这种事情没有绝对的对或者绝对的错,如果追查下去,谁都不能逃脱原罪.胡图族也好,图西族也罢,西方社会也好,联合国也罢,甚至包括地球上所有的漠不关心他们死活的人类.
灾难中那些人类最美好的部分总是会闪现,辛德勒救下了1200名犹太人,保罗救下了1200名图西人.虽然这些人对于整个灾难的罹难总数微不足道.它说明了存在于人类心底的善良和本性.无论何种仇恨催生的疯狂,都不能改变的善良.甚至可以说,正是由于这种善良,人类才能延续繁衍,历经磨难,生生不息.
惩罚是一个事后的处理手段,永远不能换回曾经的损失,只能带来新的 伤痛.为了给予其他人以警醒,却创造出新的杀戮,现代的伦理体系不能解决这样的矛盾.
去年萨达姆被执行绞刑的时候,全世界的媒体都在头条上面广而告之.我承认他的罪行滔天,需要为屠杀库尔德人付出代价,但是难道一定是生命的代价么?生命权,这种人类最基本的权利,到底谁有权利去剥夺.契约型社会的权利让度,包括这种权利么?如果允许包括,谁能保证不会被滥用而导致生灵的涂炭?你看哪次大屠杀不是在政治的庇护下道貌岸然衣冠楚楚的进行?
一个泛爱宽容的人会被看作没有原则或者没有是非观,可是如果站在全人类的高度,你能说你的是非观不是狭隘的可笑?我更喜欢红十字会的那种精神,不计较所有的恩怨情仇,只顾及治病救人.这个世界有太多的灾难都是人类自己造成的,仇恨永远不能解决问题,我们的心本来就不大,把这个东西放出去,装一些其他的东西进来吧.